东汉丨《误死马驹册》

《误死马驹册》又称《死驹劾状》《隧长焦永死驹劾状》,书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年),章草隶体。1974年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第 22 号房址内。共 16 简,木质,长 21.2—23厘米,宽 0.9—1.1 厘米。除一枚略有残蚀外,其余各简均清晰如初。全篇章草,一气呵成,潇洒飘逸,既是一篇重要文献,又是一幅书法珍品。可释

《误死马驹册》又称《死驹劾状》《隧长焦永死驹劾状》,书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年),章草隶体。1974年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第 22 号房址内。共 16 简,木质,长 21.2—23厘米,宽 0.9—1.1 厘米。除一枚略有残蚀外,其余各简均清晰如初。全篇章草,一气呵成,潇洒飘逸,既是一篇重要文献,又是一幅书法珍品。可释读者 409 字。文义连贯,内容完整。第一枚为题签,第二简以下为正文,简背有书吏之签署。内容是一份追查死驹责任的文书。编号为:居延新简EPF22:186— 201。现藏甘肃省简牍博物馆。


《误死马驹册》属居延简中较具艺术水准的章草作品。启功先生描述汉代章草时说:“汉代草书简牍中的字样,多半是汉隶的架势,而简易地、快速地写去。所以无论一字中间如何简单,而收笔常带出燕尾的波脚。且两字之间绝不相连。”日常草体到西汉末发展成一套约定俗成的技法,《误死马驹册》可谓两汉之交代表性章草样式之一。

  

甲渠言:永以縣官行事警檄,牢駒隧內中,駒死,永不當負駒。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丁巳,甲渠障候獲叩頭死罪敢言之。

府記曰:守塞尉放記言:今年正月中,從女子馮□借馬一匹,從今年駒。四月

九日詣部到居延收降亭,馬罷。止害隧長焦永行檄還,放騎永所用驛

馬去,永持放馬之止害隧。其日夜人定時,永騎放馬行警檄,牢駒

隧內中。明十日,駒死。候長孟憲、隧長秦恭皆知狀。記到驗問,明處言,

會月二十五日。前言解,謹驗問,放、憲、恭辭皆曰:今年四月九日,憲令隧長焦永行

府卿蔡君起居檄至遮虜,還,到居延收降亭,天雨,永止,須臾去,尉放使

士吏馮匡呼永曰:‘馬罷,持永所騎驛馬來。’永即還,與放馬,持

放馬及駒隨放後,歸止害隧。即日昏時到吞北,所騎馬更取留隧驛馬一匹,

騎歸吞遠隧。其夜人定時,新沙置吏馮章行殄北警檄來,永求

索放所放馬,夜不能得。還,騎放馬行檄,取駒牢隧內中,去到吞北隧

□□□罷□□□□中步到……俱之止害隧,取駒去,到

吞北隧下駒死。案:永以縣官事行警檄,恐負時,騎放馬行檄,駒素罷勞,病死,

放又不以死駒付永,永不當負駒。放以縣官馬擅自假借,坐藏為盜,請行法。

獲教勑要領放毋狀,當並坐。叩頭死罪死罪,敢言之。

掾譚、尉史堅。

建武三年

十二月癸丑朔丁

《误死马驹册》是建武二年(26)甲渠鄣候“获”上报居延太守府的公文,文书由“掾谭”“尉史坚”起草、办理。此册首尾字迹统一,没有“获”本人签名,且是草书,应是原文副本。文中既署“掾谭”“尉史坚”,书写人可能是“尉史坚”。尉史是候官、塞尉所属较低级属吏,文书事务也多由其处理。西北汉简书文末具名尉史之职的较多。文书说今年四月九日新沙置吏冯章要到殄北鄣塞去送警檄,向焦永借用马驹,结果,马驹因疲劳过度而死亡,上级认为“以县官马擅自假借,坐藏为盗”,这种假借等于偷盗,因此主张“请行法”。最后为侯官“获”的批语,要领放者同坐此法。

府記曰

守塞

尉放記

言:今年正月

九日詣部

到居延收

降亭,馬

罷。止害

馬去,

永持

放馬之

止害隧。

其日夜

隧內中。

明十日,駒

死。候長孟

憲、隧

會月二十五

日。前言

解,謹驗問,

放、憲、恭辭

府卿蔡

君起居

檄至遮

虜,還,

人定時,

永騎放

馬行警

檄,牢駒

秦恭皆

知狀。記

到驗問,

明處言,

曰:今年

四月九日,

憲令隧

長焦永行

居延收降

亭,天雨,

永止,須

臾去,尉

放使

士吏馮

匡呼永

曰:‘馬罷,

持永

所騎

放馬

及駒隨

放後,歸

止害隧。

即日

騎歸吞

遠隧。其

夜人定

時,新沙

置吏

索放所

放馬,夜

置不能

得。還,

騎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