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海瑞精神与新时代廉洁文化进行自撰,内容传递正能量,并符合诗词格律与写作展开创作
“海瑞廉洁文化”主题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传承海瑞精神,涵养风清气正的文艺生态,推动清廉自贸港建设走深向实,特举办“海瑞廉洁文化主题书法作品展”,启事如下:
一、举办单位主办单位: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此次展览面向全国征稿,凡年满18周岁的书法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范围投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刻字、篆刻、硬笔书法不在此次展览的征集范围。
四、作品要求1.书写内容:
(1)弘扬廉洁文化、赞颂海瑞事迹的历代经典诗词文赋,提倡书写海瑞本人所撰诗词文赋;鼓励围绕海瑞精神与新时代廉洁文化进行自撰,内容传递正能量,并符合诗词格律与写作规范。
(2)非自撰内容应选取正规出版物及权威版本,自撰内容不得使用AI生成。书写应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不得随意拼凑成篇,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目(或出处)。
(3) 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尺寸:投稿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138cm×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
3.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
4.书写材料:投稿作品建议使用高质量的宣纸、专业书法用纸进行创作,不接受非纸绢类创作的书法作品,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五、投稿方式1.操作流程: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海南文联”微信公众号;
点击私信;
在留言框回复“投稿”;
打开链接,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填写作品名称和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释文);
上传高清作品图片完成申报。
2.作品要求:
初评阶段提交作品高清图片1张,由投稿者自行拍摄,拍摄须正面垂直、聚焦作品本体,并确保无角度歪斜、无背景杂物,作品幅面平整无明显褶皱,画面光线均匀,视觉效果应真实直观。
作品图片文件应不小于3MB,不大于10MB,严禁使用修图软件为作品添加边框、更换底色等处理,不得在作品图片上以文字形式添加任何个人信息,不得提供创作者与作品合影的图片。
3.投稿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截止,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六、评选方法1.所有投稿作品需经主办方在投稿平台审核文字和图片质量,审核意见将在投稿5个工作日内在投稿平台进行反馈;不符合投稿要求者,需在收到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审核的投稿作品,将由主办方统一通过指定投票平台进行集中展示推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社会各界公开投票(投票详情见后续相关通知)。
3.评选分网络投票、专家复审、现场终评三个环节进行,网络投票得票前100名的作品和专家复审提名作品的100件入围终评,主办方将及时公示入围名单,并通知入围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作投寄至指定收稿地点,逾期未投递作品视为自动放弃终评资格。
4.本次展览由主办方组织评委会、监委会开展现场终评工作,评选出入展作品120件左右,实际入展数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评选结果将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向社会各界公示。
七、费用及退稿说明1.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
2.入围终评及入展作品如需退稿,请在作品背面和投稿登记表中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作品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以邮寄到付形式由作者本人承担。
3.征稿期间不支持线上撤稿、不办理线下换稿和退稿等事宜。
八、作者待遇1.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和作品集一册。
2.非海南省书协会员的海南籍作者和在海南定居、工作、学习的非海南省籍作者作品入展可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3.入展证书和展览作品集将在海口展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由展览办公室向入展作者邮寄。
九、展览展览定于2026年7月举办。
十、咨询电话海南省书协办公室 0898-65367473
十一、违规处理1.投稿作品须为投稿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代笔、临摹、抄袭、集字、套作等均属违规行为。
2.为维护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上述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和单位、五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处理。
3.举报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举报材料请寄: 570000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艺家之家114室省书协(非投稿地址,请勿投寄作品)
十二、其他事项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收稿及评审期间,入围终评的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不符合本启事要求的投稿作品不予评选。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2026年4月29日